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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海南大学 2023 年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

    日期:2023年11月05日 15:17  点击:

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14 号)精神,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,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,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,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23〕1 号)文件要求,我校定于 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举办海南大学 2023 年“筑梦青春志在海南,规划启航职领未来”职业规划大赛。

  【大赛内容】

  (一)主体赛事。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;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。

  1.成长赛道。面相普通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,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,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,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。

  2.就业赛道。面向普通本科三、四年级(部分专业五年级)学生和全体研究生,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,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,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。就业赛道设 5 个分赛道。其中,针对企业职能岗位,设产品研发、生产服务、市场营销、通用职能分赛道(按相近行业分小组);针对公共服务岗位,设公共服务分赛道。

  3.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。面向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指导的授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,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平,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
  (二)同期活动。各书院、学院要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、院企对接和校园招聘活动。

  【赛程安排】

  大赛分为组织报名、书院初赛、校级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。

  各阶段安排如下:

  (一)组织报名(2023 年 11 月)

  各书院组织发动参赛选手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前在大赛平台(网址 zgs.chsi.com.cn)提交相关参赛材料。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。

  (二)书院初赛(2023 年 11 月)

  初赛由各书院组织实施,采取闭门评审和个人路演两个阶段进行。结合实际情况,各书院亦可只采取闭门评审的方式进行。

  各书院成长赛道、就业赛道选送名额(附件 3),一般不低于分配指标数,最高不超过指标数的 20%。选送名单应于 2023年 11 月 22 日前报送。

  (三)校级复赛(2023 年 11 月下旬)

  采取材料闭门评审方式进行,每组设评委 5 人,监督 1人。根据评审得分顺位排名,校级复赛评选出若干项目晋级校级决赛。

  (四)校级决赛(2023 年 12 月中上旬)

  采取个人路演方式进行,每组设评委 5 人,监督 1 人。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打分。根据路演得分顺位排名,按得分高低每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以及优秀奖共计 60 个奖项。

 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,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,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。

  【奖项设置】

  (一)成长赛道、就业赛道每组设一等奖 1 个,二等奖 3个,三等奖 6 个,优秀奖 20 个。

  (二)成长赛道、就业赛道每组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3 个。

  (三)设优秀组织奖 3 个。参评单位应广泛开展书院初赛(原则上应设路演环节),发动不低于 5%的学生参加,选送校级复赛的项目不低于规定的指标数。同时,综合考虑书院赛事组织、赛事宣传、新闻投稿、复赛数量、获奖情况等开展评选。

  【参赛要求】

  (一)大赛成长、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。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。

  (二)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,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,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,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、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,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